勞工紓困方案自4月20日起開始申請申請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:1.具中華民國之國籍。2.3月31日前已加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。3.投保薪資24000元(含)以下。4.107年個人綜合所得未達課稅標準(40.8萬)。5.不符合交通部、文化部等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、補貼或津 貼。申請者請攜帶存摺、印章到工會辦理申請。

繼續閱讀

工作媒合 (請先填寫基本資料)



人才媒合 (請先填寫基本資料)